冤判十年 哈尔滨周巧航控告江泽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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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周巧航女士,聪颖文静,在哈尔滨工业大学读研究生期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。二零零二年十一月,因为信仰真、善、忍,被中共冤判十年。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的小号、殴打、酷刑迫害中,仍然保持她在法轮大法中修炼出的无私、勇敢和正直。

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一日,周巧航女士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《刑事控告书》,控告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元凶江泽民。

周巧航,今年四十岁,文静、智慧,口才、文才出众。二零零二年十一月,周巧航被哈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绑架。在一个秘密私人住宅,恶警使用电刑、老虎凳、不许睡觉等酷刑,对周巧航酷刑逼供,这位文静的女子,面对暴力,守住自己的良知,保护了他人。

二零零二年十一月,周巧航被邪党非法判十年重刑,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。

周巧航在《刑事控告书》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而受益的经历,以及在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自己的遭遇:

得大法, 我仿佛生命重生

一九九九年初,我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就读研究生期间,开始修炼法轮功的。

修炼大法后,我明白了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是返本归真,返回人先天的本性。我努力按照真善忍标准提高自己的心性,从此我变的诚实、善良、宽容、平和。学习工作中,我不再看重名利,作为社会的一员,我把心思都专一的用在自己该做的事情上,反而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

在我工作过的那个公司,所有人对我的评价都是非常好,就包括我接触的一些客户也都向老总称赞我的人品和工作态度。修炼这些年,大法实实在在的改变着我,生命仿佛重生一样,那种心灵的洁净和永久的充盈带给人的快乐,真是无以言表。

在江泽民的策划、指挥、操纵的对法轮功群体灭绝迫害政策中,我成了受害者的一员。

北京上访讲真相 仅脚尖沾地被吊一宿

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四日,因为当时北京信访办已不允许法轮功学员上访,我去北京天安门请愿。就为了向世人说句真话,就被警察绑架关押到天安门前门派出所,后又被转押北京昌平看守所和天津大港看守所。因不想连累学校领导,我不报姓名和住址,天天被他们殴打和恐吓。对这种无理的抓捕和虐待,我只能以绝食的方式来表示抗议。在绝食十四天中,遭到野蛮灌食八~九次,不让睡觉,白天晚上都要被提审,受尽折磨。警察用手铐把我的双手吊在门框上,仅脚尖沾地,吊了一宿,导致手腕处皮肤组织受伤,几个月没有知觉,这次被非法拘禁时间共计四十一天。

酷刑演示:吊铐

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,我再次去北京请愿,遭到警察绑架后,在警车上他们用胶皮棍猛烈抽打我的后背,导致大面积瘀血、青紫。后来,我被转押到北京团河拘留所时,因不想报姓名,一个警察煽了我多个耳光,又抓住我头发,拼命往墙上撞,直到其累的打不动了,才停止。此次我被非法拘禁二天,但因被警察侮辱殴打,造成的心理伤害,至今还留有阴影。

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冤狱十年

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八日,我在租住房门口被哈尔滨南岗区国保大队绑架、非法抄家,掠夺走打印机、电脑等私人物品,以及大法书籍若干本。他们把我关到一处秘密居所,多个警察使用电刑、老虎凳、不许睡觉等方式折磨我四天四夜。后来,我被送到在哈尔滨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。

二零零三年六月,我被哈市南岗区邪党法院秘密开庭,法庭上,我质问法官:“我无罪,有罪的是你们这些执法犯法的人,我现在满身是伤,为什么不给我验伤,为什么不判他们的刑?”最后法官自宣自读判我十年重刑。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,我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。

1、阻止犯人侮辱大法 遭踢打

二零零六年二月,在四监区五楼东侧,法轮功学员集体炼功、脱“囚皮”(犯人服),我和王淑兰等被吕晶华、王小莉等四名恶警,四名犯人强行铐着,用胶带封嘴拖走,押入禁闭室一个月。

二零零六年十月,犯人李美兰、张庆梅、许立辉辱骂大法,我阻止,犯人一拥而上,将我从门口拽到窗下暖气片底下,几个人将我按在地上,连打带踢,致使我阴部出血,小腹以下直径六厘米大小发黑。

2、阻拦其他法轮功学员被关小号 我被暴打

二零零六年十一月,有其他大法弟子被关小号迫害,我前去阻拦,副队长董立华教唆刑事犯胡小光、任廷君、张庆梅、薛淑华,拳打脚踢,打的我下肢没好地方,多处青紫,小腹疼痛难忍, 腹部输卵管处有大包,大腿根部青紫严重,淋巴结肿大,行走困难。

3、坚持炼功 被关押小号迫害三十七天

在监狱里每天都要码坐十几个小时,被强迫看诬蔑法轮功的电视,每个法轮功学员都被两个刑事犯包夹二十四小时看管,一举一动都在她们的监视之下,不得与其他法轮功学员说话,为了避免法轮功学员碰面,甚至洗碗、上厕所都要轮流去,洗漱、上厕所都限时限点,写信、接见也被严格限制。

二零零五年二月份,我和其他几名法轮功学员因炼功,被关押小号三十七天。每天被铐在地铺上,不能起身,晚上睡觉时也不给被褥,就睡在阴冷的地铺上。

4、不配合包夹无理迫害 多次遭群殴、绑约束带

二零零六年十一月,在监狱里一次对法轮功的严重迫害中,我因不配合包夹的无理要求,多次遭到她们的群殴、谩骂和故意刁难,如不让上厕所等。

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七日,在一次殴打之后,监狱警察又指使犯人侯丽萍和鄂丽娜给我绑上束缚带,双手背铐固定在床栏上,站不起来、蹲不下,甚至晚上睡觉也不给解开,这种折磨一共持续了四天四夜。

十年的冤狱,给我身体和心理上带来的伤害和痛苦至今无法愈合。长期精神高度紧张和营养不良,造成我年仅四十岁白发近一半,两颗门牙已脱落。二十七岁——三十七岁,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都荒废在那里,本因该拥有的似锦前程和美满家庭,都已无法再弥补。虽然有高学历,但目前只能从事一些低收入的工作来维持生计。

不仅如此,这十年来,中共的残酷迫害给我的亲人们也带来了巨大的痛苦,母亲和姐姐经常以泪洗面,整天担惊受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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